院属各班: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及学院相关规定,现将疫情期间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住宿费退费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天计收住宿费,计退多收取的住宿费;退费标准2.61元/天,未返校学生按400元/人退费。
2、由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以班级为单位提供学生姓名、学号、住宿时间、工商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3、6月7日前,各班辅导员将《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费退费统计表》电子版报王维亮老师处,文件名以班级全称命名。
4、6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统计信息纸质及电子版上报学生处,学生处核实后于6月14日前交至计划财务处;
5、 经计划财务处教育收费管理人员再次核实后于2020年6月23日前完成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
6、退费咨询电话:0931-8163215(韩老师)
疫情期间学生退住宿费温馨提示:
1、应征入伍的学生(1.2017级已缴纳住宿费的学生全额退还。2.2018级和2019级已缴纳住宿费的学生暂不退还住宿费,等到休学期满再复学后,不再重复收取住宿费。)。
2、班级填写全称,金额小数点后保留2位,银行卡号必须为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号。
3、日期计算方法:153天-实际住宿天数(5月按返校时间计算,6月30天,7月19天)=未住宿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