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科协、学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学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增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效、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组)和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以下简称2016年“职挑”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等两项赛事将于近期启动。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四川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电子科技大学、共青团四川省委、成都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国(绵阳)科技城管委会
(二)参赛内容和对象
1.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组织省级预赛或评审后进行选拔报送。有关具体安排将另行通过书面通知、官方网站等形式和渠道进行公布。
2.大赛将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设立MBA、电子商务等专项竞赛,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具体组织,组织执行机构另设,奖项单独设立。
其中,MBA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会同部分高校发起,组织和邀请国内设有MBA专业的各高校参加。(2)参赛对象:就读于MBA专业的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申报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参加该项赛事。(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只能组成1支团队参赛。(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6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电子商务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运营的项目)参赛。(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3项。(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6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以上2项专项竞赛无需组织省级预赛,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具体参赛内容及参赛规则详见“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附件2)。
(三)推进步骤
大赛的3项主体赛事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2016年4月至5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各高校评审推报的作品,按照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组织本地预赛或评审,并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具体标准另行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推报复赛项目时,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具体事宜届时参见大赛官方网站通知。
2.2016年6月9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经预赛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科技大学团委)。在3项主体赛事中,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
报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中规定的数量。
3.2016年7月至8月,举行全国大赛复赛。评委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高校。
4.2016年11月,举行全国大赛决赛。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对3项主体赛事分别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1.团中央学校部
联 系 人:张长宏 邓广宇
电 话:010-85212353 85212187(传真)
电子信箱:xuelianban@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
邮 编:100005
2.电子科技大学
联 系 人:张 军 徐 科
电 话:028-61830130 61830553 61830131(传真)
电子信箱:xiaotuanwei@uestc.edu.cn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学生活动中心104B
邮 编:611731
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
联 系 人:李宇杰 段鸿飞
联系电话:010-52878507 62672690(传真)
电子信箱:kefu@chuangqingchun.net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B座1605
邮 编:100190
二、2016年“职挑”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福建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科协、福建省学联
(二)参赛内容和对象
参赛组别设中职组和高职组两类。选手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中职组设创意设计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共两类竞赛;高职组在中职组基础上增设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竞赛、社会调研论文竞赛,共四类竞赛。
比赛分为省级和全国两级赛事(有条件的学校可举办校级赛事)。省级赛事原则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比赛模式并负责参加全国复赛项目的组织申报。
全国赛事分为复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全国复赛作品以文本方式进行评审。全国决赛采用集中答辩和现场展示、问辩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创业计划竞赛和社会调研论文竞赛主要采用集中答辩方式;创意设计竞赛、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竞赛主要采用现场展示、问辩方式。
大赛面向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各类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不包括有高职的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
具体参赛内容及参赛规则详见“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章程(附件3)。
(三)推进步骤
大赛主体赛事分省级预赛、全国复赛、全国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2016年4月至5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大赛要求组织省级预赛或作品遴选,并按时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tiaozhanbei.net)进行省级参赛项目的网络报备和申报。
具体事宜参见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信、学校共青团网站以及大赛官方网站通知。
2.2016年5月2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经预赛或遴选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参加全国复赛的项目,中职组每类控制在10件,高职组每类控制在5件,共计40件;承办省份可以每类多上报2件作品,共计48件。各省份选拔推荐时要尽可能覆盖到本地职业学校,尽量兼顾作品组别和类别的科学合理分布,原则上每个学校选送参加全国复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件,其中中职组每类竞赛不超过2件,高职组每类竞赛不超过1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3.2016年6月,举行全国复赛。全国评委会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
4.2016年7月,举行全国决赛。全国评委会和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评出相关奖项。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1.团中央学校部
联 系 人:董俊杰 鲁俊生
电 话:010-85212723 85212015(传真)
电子信箱:zhongzhichu1015@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
邮 编:100005
2.2016年“职挑”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官方网站联系方式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
附件:
1.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
2.“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3.“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章程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全国学联
2016年2月18日